藝人黃子佼今年 8 月在新北市三重區開車與機車碰撞,導致女騎士倒地受傷,但黃子佼卻未下車查看,直接駕車離去。新北地檢署今天依刑法肇事逃逸罪起訴。
黃子佼官司不斷,因「創意私房」購買持有兒少性影像,昨天二審遭判刑 1 年 6 月、緩刑 4 年,今天再被依肇事逃逸罪起訴。
根據新北地檢署起訴書,黃子佼今年 8 月 24 日上午 7 時許,開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巷口時,為讓左前方路口機車先行,突然往右偏並停止,導致右側機車閃避不及,林姓女騎士人車倒地,臉部、手部等多處擦傷。
檢方指出,發生碰撞後,黃子佼明知林女倒地受傷,卻未下車查看、報警處理或採取其他救護措施,反而直接駕車離去。
黃子佼供稱,他當時視線都集中在左前方的機車,因此沒發現右側發生碰撞。但檢方認為,當時林女機車與黃子佼車輛相近,且機車倒地聲音巨大,應可得知發生事故。且林女倒地後,黃子佼車輛還緩緩往左移動,顯然是要避開倒地的林女。
檢方今天偵查終結,依刑法第 185 之 4 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罪嫌起訴黃子佼。至於涉過失傷害部分,因林女撤回告訴,另為不起訴處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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