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公館鄉「人人犬舍」逾9成犬隻遭剪聲帶,並以年老患病母犬繁殖等不當飼養情節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縣府今天表示,重罰新台幣 480 萬 9000 元,並廢止特定寵物業許可證。
公館鄉由謝姓獸醫師經營的人人犬舍遭動保人士通報,多數品種犬遭割除聲帶,飼養環境空間多項未符合繁殖業者規定,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20 日清查後,原擬裁處 16 萬 8000 元罰鍰、限期改善並廢止特定寵物業許可證,苗栗縣長鍾東錦昨天在縣務會議中指示應鐵腕重罰。
苗栗縣政府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人人犬舍以繁殖吉娃娃、雪納瑞及博美犬等小型犬為主,現場查核 290 隻犬隻,約有9成以上被業者施以聲帶整形手術降低吠叫分貝數,依違反動保法第5條、第 30 條,可處業者(飼主)1萬 5000 元至7萬 5000 元罰鍰,動物保護防疫所以隻採計,裁罰 435 萬元。
針對犬舍使用年老、患病或不符規定的母體進行繁殖部分,縣府表示,依動保法 27 條可處5萬至 25 萬元罰鍰,動防所開罰最高上限 25 萬元;另有 46 籠犬籠設施設備違規,依動保法第 28 條可處4萬至 20 萬元罰鍰,動防所也處最高 20 萬元罰鍰,並廢止其特定寵物業許可證,責令業者限期改善場內環境及設施。
此外,動防所發現經營犬舍的獸醫師未申請跨區執業,再依獸醫師法第 32 條可處 3000 至 9000 元罰鍰,處最高 9000 元。
縣府說,經查核確認業者不當飼養、繁殖各項缺失,合計裁處 480 萬 9000 元並廢止特定寵物業許可證。且為確保場內動物福祉,由動防所造冊列管場內犬隻,並持續派員定期巡視追蹤,逐隻觀察紀錄動物健康狀況、行為表現及環境照護情形,建立巡查紀錄,作為後續犬隻安置管理及改善措施依據,確保場內動物均獲適當照護與安置。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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