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中天電視台不滿媒體人周玉蔻稱中天是紅色媒體提告求償。北院判處周玉蔻賠償違約金新台幣 280 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改判周玉蔻賠償 320 萬元,可上訴。
周玉蔻於 2017 年間曾指控蔡衍明「中共傳聲筒」挨告,雙方和解撤告。周玉蔻又於 2020 年間指「中天新聞台背後有共產黨」「蔡衍明恭謹向時任國台辦主任王毅報告,聆聽其下達指令」等部分等語。
蔡衍明、中天電視等認為,周玉蔻行為已違反先前雙方的和解協議,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違約金。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周玉蔻應給付蔡衍明 80 萬元、中天電視台 200 萬元。雙方均提起上訴。
高院認定,周玉蔻言論指涉中天公司與中共政權關係密切、蔡衍明與中共政權有密切關聯,並接受中共政權指揮、控制,未舉證其於發表前向蔡衍明、中天電視台詢問,即屬違約而應給付懲罰性違約金,判決周玉蔻應給付蔡衍明 80 萬元、中天電視台 240 萬元。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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