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攤商涉嫌偽造 16 名員工的薪資名冊向銀行申請勞工紓困貸款,獲核貸共新台幣 500 萬元。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依偽造私文書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 1 年,犯罪所得均沒收,本件可上訴。
勞動部為協助受 COVID-19 ( 2019 冠狀病毒疾病)疫情衝擊的勞工,民國 110 年4月 30 日開辦「勞工紓困貸款」,合計 100 萬個貸款名額,每人最高可貸 10 萬元。
根據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吳男為公有士林市場內 3 個攤位的負責人,涉嫌指示呂姓員工偽造 16 名員工的 109 年 2 月至 4 月的員工薪資名冊、聯合經營契約書等文件,向銀行申請紓困貸款,共獲核貸 500 萬元。
士林地院認為,吳男、呂男行為破壞銀行核准紓困貸款正確性,惡性非低,均應予非難;又考量吳男、呂男犯後一再飾詞狡辯、意圖脫免罪責,且迄未賠償銀行損失,判處吳男有期徒刑1年,呂男判刑 10 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沒收,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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