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不能亂加薪
國民黨強行修法把國軍志願役加給胡亂提高到3萬元,這其實是傷害國軍的。政府拒絕執行是正確的,但居然有人被帶風向、人云亦云,以為軍隊薪資愈高愈好,這完全是錯的。
自由時報這篇很清楚,軍人的結構是本俸+志願役加給+各兵科加給+領導加給+地域加給,各種加給要有鑑別度、差異性才有效果。
用醫師來舉例,如果某大醫院的薪資是本俸+醫師加給+專科加給;賴政府版的加薪案,在15萬元的醫師加給之上,讓最吃力的急診加給有到12萬元,這是有誘因的。而國民黨版一口氣將醫師加給提高到30萬元,那大家都去選爽缺就好,誰還會為了微不足道的專科加給去賣力又危險的科別?
軍隊也一樣,國民黨版的志願役加給提高到3萬元,是現行所有專業兵科加給、地域加給、領導加給的好幾倍,那大家選擇最涼、最安全的後勤單位,薪水就比以前高了,誰還願意花好幾倍的辛苦、冒好幾倍的危險、忍受好幾倍的孤寂、扛好幾倍的責任,去專業、偏遠的兵科?原本用來選才、留才的加給都沒用了,職業軍人都像義務役領錢等退伍。這樣的軍隊能有什麼戰力?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153845

原文出自曾韋禎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