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李正皓遭噴辣椒水案 3犯嫌5萬至10萬元交保

政治評論員李正皓遭人噴辣椒水,涉案吳姓男子獲法院諭知請回後,警方昨晚再逮捕 3 名共犯移送士檢偵辦。檢察官今天訊後,諭令 3 人各以新台幣 5 萬元至 10 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士林地檢署表示,依刑法傷害、強制罪,諭令陳姓被告、吳姓被告各以 5 萬元交保,李姓被告則以 10 萬元交保,3 人均限制住居。

全案起於,李正皓 19 日晚間駕車載女友離開電視台時,在電視台車道口處突遭1名男子上前攔車,男子隨即持辣椒水朝李正皓臉部噴灑後逃逸。

警方獲報追查, 20 日逮捕涉案的 21 歲吳姓男子,他供稱因雙方行車糾紛才犯案。士林地檢署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諭知吳男限制住居後請回,命不得與共犯聯絡。

為釐清犯案動機及是否有他人涉入,警方持續追查,昨晚陸續逮捕 3 名共犯,分別為 34 歲李姓男子、 24 歲吳姓男子及 27 歲陳姓男子。3人供稱案發當晚僅陪吳男逛街、運動,未參與犯案。

警方詢後,依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刑法傷害等罪,將 3 人移送士林地檢署。檢警持續追查犯案動機、是否有幕後主使及幫派天道盟涉入等情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