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件藍委罷免案二階連署已送件,其中多件查對期限將至,中選會預定於 20 日委員會議時,審定二階查對結果。根據公職選罷法,若正式依法宣告成案後,依法律所定其投票應於罷免案正式宣告成案後的 20 天起至 60 天內辦理。
根據中選會統計,全國共有 50 位立委、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與 8 位縣市議員罷免案進入二階連署。
中選會今天透過文字說明指出,6 月中選會委員會議原先便安排於 20 日週五開會,加以首波區域立委罷免案二階連署名冊查對期限也是在 6 月中旬前後結束者居多,因此將於 20 日開會審定查對結果,預計當天傍晚對外發稿說明。
依據中選會日前提供的 114 年立法委員罷免案連署期間表格來看,因送件先後,查對期限在 6 月 20 日之前的罷免案,均為罷免藍委案。
中選會表示,根據選罷法規定,區域立委罷免案若正式依法宣告成案後,依法律所定其投票應於罷免案正式宣告成案後的 20 天起至 60 天內辦理。
至於罷免立委二階連署目前送件、查對情形,罷免泛藍立委部分,共4件不成立,包括國民黨立委徐欣瑩罷免案送件後未達門檻;國民黨立委邱鎮軍、謝衣鳯、無黨籍陳超明罷免案因未達標而沒有送件。而其餘 31 件藍委罷免案都已送件,南投縣立委馬文君、游顥罷免案經查對後連署人數不足,也已補件完畢。
罷免民進黨立委部分,罷免團體已經宣布蔡其昌、何欣純、蘇巧慧、吳琪銘的部分不送件;另外,陳瑩、伍麗華罷免案在截止日前也未送件,中選會指逾期不受理;而吳思瑤、吳沛憶的送件日期為今天,其餘張宏陸、王定宇、林俊憲、黃捷、許智傑、李坤城、陳俊宇罷免案連署期限尚未截止。
高虹安罷免案已在5月4日,遞交第二階段連署書。
依據選罷法相關規定,罷免程序分為提議、連署與投票3大階段。第1階段提議人數需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第2階段連署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 10 %以上,且提議人不得與連署人重複,各地選委會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與縣市長罷免案應於 40 天內查對,縣市議員罷免案應於 20 日內查對,並將查對結果函報中選會,若不足規定人數,由各地選委會通知領銜人於 10 天內補提,且以1次為限。
經查對後符合規定者,中選會將宣告罷免案成立,投票應在罷免案宣告成立後 20 日起至 60 日內進行,若這段期間內有其他各類選舉,應同時舉行投票;此外,投票時,有效同意票數須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 1/4 以上,才算罷免通過。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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