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團體送出的更換領銜人同意書未達標,有說法質疑中選會沒收罷免。中選會今天表示,有心人士刻意法盲,未了解事實基礎,就胡亂造謠,選務機關都依法辦理選務。
中選會說明,罷免案的提議人、領銜人、備補領銜人與被罷免人的法定權利,都受法律保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76 條第 8 項明文規定,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死亡或經提議人總數 1/2 以上書面同意者,由備補領銜人遞補為領銜人,並以1次為限,中選會、台北市選委會也依法辦理。
中選會表示,台北市第1選區立委罷免案林姓提議人已在 5 月 23 日提出由備補領銜人遞補為領銜人的同意書,但經台北市選委會查對,罷免案原提議及補提符合規定的提議人人數為 4108 人,提議人人數的1/2為 2054 人。
中選會說明,經查對總收件數 2399 人,屬原提議人人數 1677 人,不屬原提議人人數 700 人,屬原提議人重複簽署同意書者 22 人,不符合規定。
中選會表示,台北市1選區立委罷免案備補領銜人詹嘉文依法不得遞補為領銜人,此案領銜人依法仍是張克晉,中選會也已透過函文告知林姓提議人與罷免團體。
中選會指出,有心人士刻意法盲、且法盲程度很深,未經查證相關規定,也未了解事實基礎,更未詳細閱讀回函內文,就胡亂造謠中選會或台北市選委會沒收特定罷免案,令人遺憾。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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