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偏鄉地區交通不方便, 37 所學校設有交通車接送學生上下學,其中有 5 輛交通車車齡將達法定使用年限,花蓮縣府爭取中央經費,斥資新台幣 3000 多萬元購置交通車。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指出,全縣共 37 部交通車分配在 37 所學校載送學生,其中秀林國中、新城國中、東里國中、富里國中及太巴塱國小等 5 校,5 輛交通車將屆法定使用年限,且座位及設施老舊需要汰換。
花蓮縣教育處長翁書敏說,交通車按學校人數不同,分配 9 人座、 22 人座及 40 人座車輛,免費載送需要的學生上下學,減輕家長的負擔,國小交通車使用年限為 10 年、國中年限 15 年。
花蓮縣府向教育部爭取經費,獲中央補助 1400 萬餘元,由縣預算自籌 1800 萬餘元,共計花費 3200 萬餘元購置新交通車,協助學校在今年陸續汰換,提供學生安全的通學環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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