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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專欄》年關將近,我們都要好好過

圖片來源:取自 呂秋遠 臉書

對於許多律師來說,打贏訴訟不見得是問題,但是收費卻肯定是問題。當然,有些律師的做法是 no money no show,沒有費用不出面,這也是個人選擇,因為如果不先收費,許多當事人在案件結束後,不願意付錢的實在太多。如果律師要追帳,這些當事人就會對律師各種羞辱。不過,我剛好是不太在意收費順序的人。雖然因為這樣,增加同事很多困擾,但至少對於當事人而言,壓力會小一點,而且,大部分人,都是好人,今天就剛好一起發生了兩件事。

第一件事,是一個當事人的媽媽一定要跟我約時間。其實早上要在基隆開庭,還要詢問證人,但還是及時趕回辦公室。進了辦公室以後,大概聊了一下她的近況,兒子入獄服刑後,孫子就由她照顧。她一天要做好幾份工作,收入並不是很高,但還是在年前,拿了三萬元要給我。

「這是積欠很久的律師費,我只能先拿這些,過年後我再想辦法看看。」她拿了一個信封給我,就放在桌上。

我把信封交還給她,然後跟她說,「先不用,過一陣子你再給我就好了。要過年了,你應該沒什麼錢。」

說實在話,在收錢與推錢的過程中,是可以判斷出來給錢的人是不是很勉強的。例如,把錢推回去的時候,她回推的力道很弱,我大概就可以判斷,她只是因為不想要欠錢,所以勉強擠出一點錢,但是她確實需要這筆錢過年。

「你現在最重要的事情,不是還錢,是好好過生活。」我認真的對她說,「你要好好照顧自己,因為在你兒子出獄之前,孫女還需要你。」

她的眼眶瞬間紅了起來,一直跟我道謝與道歉。離開以後,她發了一則簡短的訊息給我:
「謝謝你體諒我的處境,我非常感動,會記在心裡的,非常感謝你。」

接著,就是中午的時候,有個已經並肩作戰好幾年的當事人,貼了一個她告前夫偽造文書卻不起訴的處分書給我。

「律師,你知道嗎?檢察官竟然說,我沒有賺錢的能力,所以前夫拿我的印章去領錢,不構成偽造文書。」這幾年,她過得不快樂,所以語氣顯得漠然。

「沒事的,你要堅強一點。」我迅速的回了她訊息。

「其實上次官司輸了,我就覺得自己沒有存在的意義。現在我留在這個世界上的唯一理由,就是我還欠你律師費,如果我先走的話,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不然律師費,你就慢慢還,還一輩子好了,把這個當作目標。」

隔著手機螢幕,我不知道她看到這個訊息的反應是什麼,但是我真心的希望她過得好。人生總會找到出路,在生命面前,任何的傷,都是小傷。

年關將近,我們都要好好過。

圖片來源:取自 呂秋遠 臉書

原文出自呂秋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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