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京華城案加保到1億元 沈慶京辦保完成離開北院

圖片來源:中央社

京華城案,台北地院裁定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 4 人交保,經高院發回,北院 29 日深夜裁定 4 人加保。其中,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從 4000 萬元加到 1 億元。沈慶京今天下午辦保後離開北院。

另外,陳佩琪下午先前往北院辦理交保手續,隨後轉往附近的台灣銀行進行點鈔,待確認繳足保金後,北院將派員對柯文哲加裝電子腳環,待電子監控設備等程序完備後即會讓柯文哲離開法院。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 26 日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起訴柯文哲等 11 人,並對柯文哲求刑合計 28 年 6 月。

北院裁定在押被告柯文哲新台幣 3000 萬元交保、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 4000 萬元交保、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 1500 萬元交保、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 500 萬元交保、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除了先前 200 萬元外,加保 800 萬元,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北檢不服柯、沈、李、應 4 人交保裁定提起抗告,彭振聲部分則不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 29 日上午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北院昨天重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交保金由原本新台幣 3000 萬元,加保到 7000 萬元、沈慶京加保到 1 億元、應曉薇加保到 3000 萬元、李文宗加保到 2000 萬元,4 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行為;如未能於今天下午 5 時前具保,應予羈押。

合議庭諭知,柯文哲等 4 人具保後須施以電子監控,即執行配戴電子腳環並發放每人個案手機,須每天晚上 8 時至 10 時拍照與監控中心聯繫,期間不能靠近海岸及機場。若不服裁定,可 10 天內提出抗告。北檢指出,等收到裁定理由後,研議是否提出抗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