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 8 連霸台南市議員蔡淑惠涉嫌以虛報名額或低薪高報方式,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共新台幣 533 萬餘元,南檢今天宣布偵結起訴,並以蔡淑惠繳回犯罪所得,建議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台南地檢署發言人蔡宗聖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蔡淑惠涉嫌於 2009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2 月擔任台南市議會議員期間,與黃姓被告及蔡姓、許姓 2 名助理共謀,向台南市議會虛報公費助理名額或浮報公費助理薪資(低薪高報),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共 533 萬 1012 元。
蔡宗聖指出,檢察官偵查終結,認蔡淑惠等 4 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以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因蔡淑惠於偵查中坦承部分犯行,且已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共 533 萬 1012 元,建議法院審酌並量處適當刑度。
南檢調查發現,蔡淑惠在縣市合併前台南市議會第 16 屆議員,及縣市合併後台南市議會第 1 屆議員任期內,明知黃姓女子未曾實際在服務處擔任助理,涉嫌與另 3 名被告共謀,向台南市議會虛報黃女受聘擔任公費助理,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共 241 萬 8180 元。
另外,蔡淑惠在縣市合併後台南市議會第 1、2 屆議員任內,明知林姓女子未曾實際在服務處擔任助理工作,同樣涉嫌與另3名被告合謀,虛報林女受聘擔任公費助理,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共 238 萬 5344 元。
蔡淑惠並涉嫌在縣市合併後台南市議會第2屆議員任期內,雖聘用黃姓女子為其公費助理,但黃女每月實際支領薪資遠較蔡淑惠指示助理申報的公費助理薪資為低,以浮報公費助理薪資方式,向台南市議會申請自聘公費助理補助費,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共 52 萬 7488 元。
蔡淑惠因為出國,至上午 10 時為止,尚未對被起訴一事對外回應。
57 歲蔡淑惠為國民黨籍,曾任縣市合併升格前台南市議會第 13 、 14 、 15 、 16 屆議員,縣市合併升格後又連任 4 屆議員,並曾在 2019 年接受國民黨徵召參選台南市第 5 選區立委,不敵現任民進黨立委林俊憲。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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