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 7 年政府打房做了下面的事情:
- 禁止紅單轉讓/預售屋換約
- 實價登錄2.0
- 房地合一2.0
- 降低購買第三戶以上/高價住宅的貸款成數到 4 成
- 央行多次升息
-
炒房有刑責,是犯罪行為,最高可以判 3 年。
這樣子叫作政府不作為?
沒做功課,不去了解,只要自己買不起房子,就抱怨說是政府不作為。(別人賺比你多,難道要禮讓你喔?)
最好政府可以確保你用低價買到台北市蛋黃區電梯大樓 3 房的房子啦!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炒房有刑責,是犯罪行為,最高可以判 3 年。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我是寫狀子開庭偶而幹樵一下客戶或被客戶狗幹的klaw律師, 請多指教!
現任: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獨立執業)、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伸展顧問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顧問、雲書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顧問、基隆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基隆分會審查委員、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士林分會基隆分會扶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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