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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錄唱五月天歌曲惹議 竹市警局:已取得授權

圖為高虹安與警方拍攝反詐騙宣導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新竹市長高虹安錄製反詐騙宣導短語時唱樂團五月天歌曲,遭質疑侵權。新竹市警察局昨晚表示,已取得五月天所屬公司「相信音樂」及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授權播放。

新竹市議員劉康彥向中央社記者表示,用垃圾車做政策宣導是美意,但高虹安沒有法律常識,在未取得授權的情況下,擅自翻唱、重置五月天歌曲,就是錯誤示範,雖然事後已取得授權,但授權費用是個人支出或市府公帑,民眾有知的權利,市府應公開說明。

新竹市議員吳旭豐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新竹市警局以創新方式進行防詐宣導值得讚許,但身為縣市首長、執法單位,錄製音檔前就應規劃周全,不能有僥倖心態,提醒市府未來要更加謹慎。

新竹市警察局昨天表示,昨天新竹市府接獲相信音樂電話,立即派承辦員警主動回電,警方將提供音檔播放的路段、時段等紀錄表格,依著作財產權相關規定取得授權,也同步聯繫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取得授權事宜。

新竹市警察局晚間發聲明表示,經聯繫溝通後,相信音樂已授權給警方播放,也向警方表示樂於參與公益活動,並支持新竹市政府反詐騙宣導政策;另外也取得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的支持,取得公開播送權。

警方表示,協會與相信音樂提供的授權時間自 3 月 8 日錄製音檔起算,以及針對 12 日的定點公播時段計費。至於新竹市警局向協會及相信音樂支付多少授權費用,警方不願透露。

新竹市流行音樂協會理事長林冠宇接受中央社電訪表示,音樂詞曲使用權及公播權應先向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申請授權,若有重製情形,則要向音樂公司取得重製權,若未經授權使用,協會及音樂公司可求償。

林冠宇說,關於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的授權事宜,會依使用次數、時間長短等情形收取費用;至於音樂公司的重製授權則沒有收費標準,需由雙方溝通確認費用。

新竹市警察局為宣導反詐騙,邀高虹安錄製宣導短語, 12 日透過垃圾車定時、定點的垃圾清運路線,在垃圾車定點等待民眾時播放,由於其中一則音檔內容有高虹安翻唱五月天歌曲,版權問題引發熱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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