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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聘英律師為國安案辯護 終審法院批准

無國界記者組織籲聯合國行動,讓港府釋放黎智英。 圖片來源:中央社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當局依國安法起訴,律政司反對他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歐文( Tim Owen )抗辯,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終院今天拒絕律政司的申請,即 Tim Owen 獲准代表黎智英。

黎智英早前就其官司申請聘用 Tim Owen 為其辯護,獲得高等法院批准,律政司不服兩度上訴,但遭駁回,律政司為此上訴至終審法院。

終院今天就律政司的上訴頒下判辭,拒絕批准律政司的上訴許可。換言之,在法院層面,黎智英聘請 Tim Owen 為其辯護已掃除障礙。

不過,外界關注港府會否就此要求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進行釋法,以推翻香港法院的決定。

自從高院批准黎智英的申請後,香港親北京的建制派人士包括中國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曾公開指出,如果容許外國律師參與香港國安法案件的審理,有違立法原意,並指案件的審訊過程中可能涉及國家機密及外部勢力問題。

他表示,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只能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有關問題進行釋法。

香港回歸以來,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就香港問題進行 5 次釋法;在釋法程序上,港府、終院都可以提出釋法要求,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也可以主動釋法。

2020 年 8 月,警方以「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逮捕黎智英等人。

2021 年初,黎智英因違反國安法而在被羈押的情況下再度被香港警方拘捕,罪名是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協助罪犯」。

據報導,對於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為其辯護,終院 25 日開庭審理時,律政司一方指出,國安法源於中國大陸刑法,且各國對國家安全的解讀均不同,海外律師難以協助法庭詮釋,又冀終院訂下日後認許海外律師處理國安案的準則。

黎智英一方反駁,指出即使海外律師並非中國法律的專家,仍可利用他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協助法庭。

本地相關法律條文容許香港以外執業的大律師來港出庭,但慣例上只有英國御用大律師才能來港出庭。

黎智英和 3 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一案,預定 12 月 1 日開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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