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港務公司今天表示,台灣港埠費率已 24 年未調整,將提出「港埠業務費合理化調整方案」,以整體調漲 10 %為原則,預計7月底報請交通部核定,待核定後,將公告半年正式實施。
台灣港務公司今天下午於高雄展覽館召開「港埠業務費合理化調整方案」說明會,向各港拖船、帶解纜、給水、裝卸等港埠服務業者及航商、貨主、相關公協會代表共百餘人說明調整方案,另部分業者以視訊方式與會。
台灣港務公司會後發布新聞稿表示,台灣港埠費率自 1998 年通盤性調整後,至今 24 年未調整,已無法反映港埠服務業者的作業成本及船舶大型化趨勢,港務公司4、5月陸續辦理8場座談聽取意見,今天召開說明會說明新費率方案。
台灣港務公司表示,調整後方案以整體調漲 10 %為原則;另因應船舶大型化新增修正相關港灣收費級距,碇泊費部分,既有級距費率調漲 10 %,原6萬總噸以上級距,調整為6萬至 12 萬、 12 萬至 18 萬及 18 萬總噸以上級距。
曳船費部分,既有級距費率調漲 10 %至 35 %,整併未滿 1400 匹馬力級距,原 5000 匹馬力以上級距,調整為 5000 至 6000 匹、 6000 至 7000 匹、 7000 匹以上馬力級距。
帶解纜費部分,既有級距費率調漲 10 %,原1.5萬總噸以上級距,調整為1.5萬至3萬、3萬至6萬、6萬至 12 萬及 12 萬噸以上級距。
此外,垃圾清理費更名為「港區清潔維護費」,計費單位由日改為 24 小時制,並新增浮筒作業纜工費加成 50 %等。台灣港務公司表示,已充分採納航商業者意見,期能凝聚收、付費雙方共識。
台灣港務公司指出,方案預計今年7月底報請交通部核定,待交通部核定後,將公告半年正式實施,期望港埠費率調整後,可健全台灣港埠產業環境,並帶動港埠服務業者提升服務品質及基層勞工薪資水準。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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