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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改制後為獨立機關直接向行政院長負責

原能會主委謝曉星。圖片來源:中央社

行政院 5 日通過組改方案,原能會改制為核能安全委員會。立委擔心原能會從二級降為三級機關,無法有效執行業務;原能會主委謝曉星今天表示,改制通過將成為獨立機關,直接向行政院長負責,會努力把三級單位發揮到極大化。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處理 11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等案,謝曉星等人列席報告說明,並備質詢。

謝曉星會前接受媒體訪問、以及答覆國民黨立委萬美玲、鄭正鈐、林奕華等人質詢時分別提到,這次組改將原能會降級為三級單位,將如何管制核安、協調其他單位,「經濟部轄下的台電根本就不會理你」;林奕華直言,反對原能會被降為三級機關。

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說,如果管制機關跟被管制機關不對等,恐無法執行相關業務。

謝曉星表示,組改勢在必行、也迫在眉睫,對於媒體及立委關注的議題,的確會有一些問題與壓力,他會努力克服與解決。

謝曉星說,原能會倘若改制,將成為獨立機關,對上沒有二級機關,所有相關事務可以直接向行政院長負責,某種程度來說,就能「直達天聽」,會努力把三級單位發揮到極大化。

行政院會5日通過目前尚未完成組織調整的「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業部、環境部與各該所屬三級機關(構),以及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含行政法人)組織法」草案及行政院組織法第 3 條修正草案等 49 項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關於游離輻射防護法修法進度,原能會書面報告指出,游離輻射防護法為台灣輻射安全管制最高層級的法源,因涉及層面廣,原能會為求穩健務實,已進行多次討論及修訂作業,希望兼顧國際輻射防護趨勢,並增加法規實用性與適用性。

謝曉星報告表示,游離輻射防護法的修正草案內容現已大致完成,希望於今年底前送交行政院;修法重點包括,引進劑量最適化管理;採參國際 ICRP103 號報告建議,將天然放射性物質及既存輻射的曝露納入考量,增訂既存性曝露情境的管理授權;增訂吹哨者保護條文;提高行政罰的裁處最高額度等。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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