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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離期間請陪產檢假?勞動部:不行

圖片來源:台灣總統府 Flickr(作者:BODY Magazine)

友善育兒環境,爸爸有 7 天的陪產檢及陪產假,近日有地方政府詢問,陪產檢及陪產假是否適用於個案隔離或檢疫時申請,勞動部近日表示,若為陪產假可以,但陪產檢假則不行。

國內 COVID-19 ( 2019 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持續,每日本土新增個案屢創新高,也有許多民眾因為是密切接觸者,被衛生單位匡列需要隔離或檢疫。

近日地方政府遇到一名特殊案例,是爸爸在居家隔離期間剛好遇到配偶生產,希望能請陪產假,但因地方政府不清楚是否適用,因此發函向勞動部詢問。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告訴中央社記者,陪產檢及陪產假是性別平等法所規定的,受僱者陪伴其配偶妊娠產檢或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檢及陪產假 7 日,如果是以陪產檢名義申請,假別必須與產檢日同天,若是以陪產假名義請,則必須在配偶生產前後 15 天請。

黃維琛表示,由於考量陪產檢假的立法定義,是要讓受僱者可以有陪著配偶去產檢的事實存在,而產檢又包含身體檢查或超音波檢查等項目,如果受僱者沒辦法親自陪伴配偶,就沒有陪產檢請假可能,因此如果受僱者在隔離或檢疫期間不能請陪產檢假。

不過,如果是陪產假,黃維琛說,當配偶有分娩事實,陪產仍有多種方式,包含視訊等,因此受僱者即使在配合防疫政策檢疫或隔離期間,仍可依規定申請陪產假。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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