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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斃女友後自殘判無期徒刑 前獅子會長續羈押

曾任北市獅子會會長的林姓男子去年 10 月間見同居女友許姓女子酒醉返家,心生怨懟,以皮帶將許女勒斃。台北地院依殺人罪判處林男無期徒刑。法官日前裁定林男繼續羈押。

檢警調查,從事直銷的許女與林男同居約近 1 年,各有 1 子同住, 2 人平時因感情、工作、金錢等問題發生多次爭吵,雙方協議林男於去年 11 月間搬離。許女去年 10 月 25 日晚間與 8 名友人喝酒聚餐,深夜酒醉後由友人開車送回租屋處。

檢警查出,林男因當晚曾接到可疑電話,且許女喝到爛醉如泥,心生懷疑怨懟,持皮帶勒死許女後,又到廚房拿菜刀割傷許女手腕 2 刀,確認許女已死亡。林男隨後拿菜刀、美工刀割腕,送醫後救回一命。

台北地檢署偵辦時,聲押林男獲准,並依殺人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林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林男向法官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林男表示,他可以與母親同住,並願配合院檢傳訊如期到庭,應無逃亡之虞。

法官認為,林男涉犯殺人重罪,且判處無期徒刑,有逃亡之虞,無法准許以責付強制處分方式替代羈押,裁定自 3 月 29 日繼續羈押。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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