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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預告期截止 111 家上市櫃明年要設資安長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圖片來源:中央社

為強化資安管理,金管會依公司規模及財報表現明定3層級資安編制要求, 111 家資本額達百億以上或前一年底屬台灣 50 指數成分的上市櫃公司,必須在明年底前設資安長及資安專責單位。

金管會日前公布「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修正草案,明定公開發行公司應配置適當人力資源及設備,進行資安制度規劃、監控及執行資安管理作業,並依公司規模及財報等條件區分3層級資安編制要求,近日已完成法規預告,將正式上路。

第一級包含資本額達新台幣 100 億元以上公司;前一年底屬台灣 50 指數成分公司;或者藉電子方式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收入占最近年度營收達 8 成以上,或占最近二年度營收逾 5 成者,例如電子銷售平台、人力銀行等。

金管會統計,符合第一級條件共有 111 家上市櫃公司,應在 2022 年底前設置資安長及「資安專責單位」,該單位必須包含資安專責主管及至少 2 名資安專責人員。

第二級為第一級以外的上市櫃公司,最近 3 年度稅前純益沒有連續虧損,且最近年度財報每股淨值未低於面額者。金管會統計,共有 1321 家上市櫃符合第二級條件,應在 2023 年底前設置資安專責主管及至少 1 名資安專責人員。

第三級為第一級以外的上市櫃公司,最近3年度稅前純益有連續虧損,或最近年度每股淨值低於面額。金管會統計,共有 266 家符合第三級條件。金管會對第三級沒有強制要求,鼓勵 266 家公司可設置至少 1 名資安專責人員。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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