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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權會:簡訊實聯制遭質疑 政府勿壓制公共討論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灣人權促進會今天說,當民眾對於簡訊實聯制有疑慮,基於言論自由發表言論時,政府應視為公共議題的討論,是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而不是以明顯逾越比例原則的刑罰法手段來威脅相關的言論與質疑。

台權會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昨天在記者會表示,臉書流傳「簡訊實聯制侵害個人隱私,政府藉機監控人民行蹤」為不實訊息,民眾若散播假訊息將構成犯罪,最高3年有期徒刑或併科 300 萬元罰金」,但台權會呼籲陳宗彥與指揮中心,不應做出如此恐嚇人民的發言。

台權會質疑,在當前沒有獨立的個資保護專責機構的情況下,政府將如何稽核各電信業者是否落實 28 天刪除這些可連結民眾個人足跡的相關資訊?政府基於何種法律依據或者契約關係與電信業者達成簡訊實聯制的合作模式?是否可公開相關文件讓民眾能了解政府與電信業者約定事項?如何確保電信業者不會將個人造訪店家或者發出簡訊的時間等資料與其他資料串連或用作其他目的?政府推動實聯制是否排除目的外利用?

台權會說,建議政府應在6月底前公開向大眾說明這些疑問。

台權會指出,民眾對簡訊實聯制有疑慮,基於言論自由發表言論時,政府應視為公共議題的討論,是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而不是以明顯逾越比例原則的刑罰法手段來威脅相關的言論與質疑。

台權會認為,如果政府真的認為這些質疑並非事實,政府應該做的是對民間質疑提出具體說明,讓民眾理解該系統的運作已經是在疫情嚴重期間,審慎考量個資蒐集最小化、避免民眾在公眾場所門口長時間聚集、又能讓疫調人員快速掌握疫情擴散的不得已手段,盡可能讓民眾解除疑慮,而不是以刑罰恐嚇的手段來壓制人民的公共討論。

至於個人資料保護的機制與稽核,台權會說,理解當前政府主要的人力與資源,應優先投入防止疫情惡化與相關醫療的處置,但疫情指揮中心的法制人員應協助說明政府在當前如何做好兼顧防範疫情惡化與保護人民個資的工作,並應在政府積極規劃數位發展法制的當下,也應同步建制獨立個資保護專責機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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