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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職災保險法 蘇貞昌:向千萬勞工致敬

圖片來源:中央社

行政院今天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受僱事業單位,不分人數強制納保,到職就有保障;全案將送立法院審議。未來法案通過後,除現行已加保職災保險勞工外,更擴大職業災害保護網,推估新增 33 萬人可納職災害保險保障。

行政院長蘇貞昌說,再過一個月就是五一勞動節,勞動節前夕提出的草案是送給全體勞工的最大禮物,也是要向千萬勞工表示最大的敬意,感謝勞工對台灣的貢獻。

蘇貞昌說,職災保險專案立法,將 33 萬未納入職災保險的人納入,依此人數推估,約有 1700 個家庭因此受惠;未來發生職災政府保證給付,而且是從勞工到職日起就有保障;職災給付全面提高,讓勞工保障更多;雇主只需付出小保費,就能讓勞工得到大保障;這部法不只就職災保障,更是對勞工的保護,從預防、保險、重返職場做完整的保護,這是政府對 1100 萬勞工朋友致敬的最具體作法。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勞動部擬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勞動部表示,現行勞工保險屬綜合保險,包含普通事故保險與職業災害保險,兩者保障目的不同,職災保險受限於綜合保險體系,如納保對象、加保方式及給付內容等,難以單獨調整,致難提供職災勞工更適切保障。

為增進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的權益保障,勞動部推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立法,將職業災害保險自勞工保險條例抽離,並整合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以建構包含職災預防、補償及重建的完善保障體系。

勞保現行規定5人以上事業單位,強制納保;4人以下事業單位,自願加保;職災保險法草案擴大納保範圍,受僱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不論僱用人數」,皆強制納保。其保險效力自到職日起算,雇主若未依規定辦理保險手續,勞工仍得請領職業災害保險給付,保險人將於保險給付範圍內,命雇主繳回給付金額;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職業勞工,仍透過職業工會強制納保;受僱自然人雇主的勞工,納為特別加保對象,並規劃簡便加保措施,以利雇主為其加保。

現行勞保規定投保薪資上限為4萬 5800 元,下限為基本工資,但部分工時者,得自1萬 1100 元起申報。

職災保險法草案提高投保薪資,投保薪資分級表,上限規劃為7萬 2800 元,涵蓋9成以上勞工薪資水準;下限定為基本工資,提供職災勞工適足基本保障。

此外,增進給付保障,如擴大醫療給付範圍,提高傷病給付水準,失能與遺屬年金按投保薪資一定比率計算給付金額,並建立部分失能年金制度;不同保險事故,同時符合本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年金條件時,採併領,職業災害保險年金減額發給。

職災保險法草案整合職業災害預防與重建業務、強化職業傷病通報與鑑定機制、提供各項津貼補助及勞動保障措施。

勞動部強調,未來法案通過後,除現行已加保職災保險的勞工外,更擴大職業災害保護網,推估新增 33 萬人可納入職業災害保險保障範圍,且藉由整體保障的提升,及穩定財源挹注職災預防及重建業務,以達落實災前預防、適足補償及災後重建政策目標,全體被保險人及投保單位皆可受惠。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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