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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無人繼承 去年1.75億元繳入國庫

民眾去世後遺產無人繼承,清償債務後若有剩餘將歸屬國庫,財政部統計, 2020 年共有 60 案、金額 1 億 7575 萬元,分別為新高及第 3 高;北部有名富有女性,留下 4061 多萬元遺產無人繼承全繳庫,為去年單筆最大案。

民法第 1185 條規定,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於公示催告期限屆滿,經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剩餘,歸屬國庫,實務上會由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如:律師、地政士、會計師等代為處理。

財政部國庫署統計, 2020 年無人繼承遺產繳庫案件為 60 案,比前一年增加 21 件,創歷年新高,繳庫遺產金額新台幣 1 億 7575 萬元,為歷年第 3 高,僅次於 2017 年的 2. 41 億及 2013 年的 2. 23 億元紀錄。

財政部官員表示,無人繼承遺產繳庫情形相當隨機,增減原因很難具體分析,且遺產清理完債務、產權問題後,有剩下才會繳庫,實務上很多無人繼承案件都是債務大於遺產,因此繳入國庫案件有限,進入國庫的錢都將用於國家政務推動。

去年無人繼承遺產繳庫最大筆金額達 4061 萬餘元,屬於北部地區一名富有女性的遺產,名下原有房子、黃金、銀行利息及現金等資產共 4500 多萬,繳納完遺產稅、遺產管理費用等,最終繳庫 4061 萬餘元,創歷年單案第 3 高紀錄。

歷年繳庫單案最高金額紀錄落在 2013 年,單筆金額高達 1.9 億元,次高紀錄出現在 2017 年,金額為1.7 億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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