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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士博專欄》誰沒資格紀念二二八?

228.0紀念行動記者會。 圖片來源:中央社
  1. 只談查緝私菸,不談統治失能的人,沒資格紀念 228。
  2. 只道歉,卻迴避追究責任、檢討元兇的人,沒資格紀念 228。
  3. 以多元為由,模糊轉型正義核心價值的人,沒資格紀念 228。

台北市政府邀請馬英九前總統於 228 事件紀念活動致詞演講,引起人權律師李勝雄痛批,認為是對 228 事件受難者的羞辱。

人權律師李勝雄。
芋傳媒資料照片

228 事件是台灣歷史的重要傷痕,紀念 228 事件與否,也始終是台灣社會的正當性危機。

解嚴以前被作為禁忌的 228 事件,是不能被提起的名詞。解嚴以後的 228 事件,又從只有本土派討論、重視、紀念,演變成為近年來不同團體各說各話、各自表述的情況。

然而,為什麼在政府已經賠償受難者,也將 228 制定為國定假日以後,還是無法撫平台灣社會的不安與衝突?

又或者,為何只有特定政黨或立場的人士,會在紀念 228 事件上受到挑戰與質疑?

我認為,終究還是要回到轉型正義的核心概念來看。

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是對於過去政府不正義行為的糾舉,簡單來說,是讓被傷害的人得到賠償;讓加害者被咎責;讓真相被看見。

換言之,如果以上述的標準來看,不管是馬英九,或者是國民黨青年團等,嘴巴說是紀念 228,其實都是拿香對拜的政治撈仔。

圖片來源:中央社

我只簡單問兩個問題:

  • 一是國民黨這幾年來有配合交付相關檔案與資料嗎?
  • 二是馬英九與青年團等願意承認蔣介石必須為 228 事件負起責任嗎?

如果沒有,那麼消極配合、積極阻擋真相大白的國民黨;不談元兇、貓哭耗子號稱緬懷受害者的國民黨;動輒操弄史實、杜撰故事的國民黨,不僅沒有資格紀念 228 事件,甚至就是阻擾台灣社會實踐和解的最大元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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