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和台灣民眾黨籍立委今天質詢要求,農委會的農業行銷預算應遵循預算法規定,註明廣告、專項編列。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說,審計部說這是民國 96 年來散落不同科目下,明年開始都用專項編列。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安排審查 202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陳吉仲率幕僚報告並備詢。
台灣民眾黨籍立委邱臣遠質疑,日前監察院指正農委會自民國 96 年起辦理媒體操作的作業未編列專項預算,由各業務單位計畫項下分列,此舉不利國會及大眾監督。
他並說,發現 2021 年預算還是把相關宣傳預算拆開在第三目農業管理的第五節一般事務費,每節多編新台幣 300 萬到 400 萬元,合計較去年增加 1700 多萬元,為何無法做到專項編列,社會觀感不好,且去年度相關預算也集中在固定廠商上,雖然有相關招標標準,希望媒體擴及度要突破同溫層,以免受眾受限制。
國民黨籍立委曾銘宗也說,編列廣告預算行銷農業,有助於農業發展,都給予贊成,但是他發現 107 年到 108 年度期間,農委會未依法編列的廣告預算,編列在9項公務預算、3項基金內,合計 12 項、 1331 萬元,名列各機關第一名,第二是教育部、第三名文化部。
他說必須依照預算法第 62 條之1規定,註明是作為廣告使用,依法編列、使用。陳吉仲表示沒有問題,而且一定要這樣做,這是審計部說農委會從民國 96 年以來的編列散落在不同科目底下,現在都用專項編列, 2021 年農委會共編列 1774 萬元,另外防檢局則編列在公務預算中約 7000 多萬元。
曾銘宗並要求,農委會會計單位假設面對農委會主委有不合理的要求,必須依法拒絕,因為審計部也會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不要害這些會計人員。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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