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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少女失聯案 羅男另涉性侵判10年將發監

圖片來源:中央社

羅姓男子涉拘禁高雄少女 66 小時,日前遭雄檢聲押獲准。羅男另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台北地方法院7月間判刑 10 年,羅男未上訴而確定,北檢今天已囑託雄檢執行。

高雄 14 歲少女8月 29 日搭高鐵北上應徵電玩代打工作後失聯,警方獲報組成專案小組,9月1日在 31 歲羅姓男子新竹縣竹東住處4樓夾層發現少女蹤跡。警方依略誘、妨害自由等罪將羅男移送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聲押禁見羅男獲准。

另方面,2018 年間,羅男當時任職台北市某家保全公司區經理,涉嫌以面試為由,分別對 15 歲、 16 歲的少女下藥猥褻、性侵,並拍下不雅照片。

北院今年 7 月 23 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刑法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羅男應執行有期徒刑 10 年。由於羅男、檢方均未上訴,案件已於 8 月 31 日定讞。

台北地檢署確認羅男遭判刑 10 年的案件送達無誤、全案確定後,今天已正式囑託雄檢執行 10 年有期徒刑,至於執行時間、地點,由雄檢決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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