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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定古蹟涌翠閣民營管理不善 縣府終止契約

雲林涌翠閣管理不善,縣府發聲明終止合約。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灣藝術發展協會經營團隊 2017 年起進駐雲林縣定古蹟涌翠閣,縣府今年1月現勘,發現協會管理維護不善,要求限期改進卻無成效,進而發出聲明自即日起終止契約,協會認為是行政霸凌。

縣定古蹟涌翠閣經整修完工後, 2017 年對外招租活化,與台灣藝術發展協會簽訂4年契約,雲林縣府文觀處近日發公文給協會,以協會管理不善,即日終止契約,下月歸回場地和設備。

經營團隊人員今天如常整理涌翠閣周遭的雜草,對於縣府所羅列的缺點,台灣藝術發展協會理事長蔣耀賢強調,文化觀光處不當行為已嚴重干擾協會營運涌翠閣,即日起將暫停日常開放,在看守和撤場準備期間,只開放團體預約參觀。

蔣耀賢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從 2018 年雲林縣政黨輪替後,雲林縣文化觀光處多次針對協會營運涌翠閣提出各式意見,後來又以虎尾鎮公所要求收回為理由,告知 2021 年2月到期後不再續約。

蔣耀賢提到,文化觀光處今年1月臨時藉館舍評鑑之名,給予不及格分數,其中諸多為似是而非的牽強理由,背離現實與文資專業。

雲林縣政府今年1月現勘縣定古蹟涌翠閣,發現台灣藝術發展協會管理維護不善,要求限期改善卻無成效,進而發出聲明即日起終止契約,協會理事長蔣耀賢25日出面說明,反批縣府行政霸凌。圖片來源:中央社

 

雲林縣文化觀光處副處長陳美燕說,委員今年1月發現涌翠閣存放許多酒桶,且酒溢流造成木門已滋生黴菌、地板沉陷、緣側置放重型家具如鋼琴、更換燈具以致電線裸露,以及前院雜草叢生等,文化資產經營管理評鑑為丙等。

文化觀光處處強調,針對古蹟管理不善已多次請協會進行改善,改善期間有民眾向虎尾鎮公所陳情為雜草叢生,協會仍一再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令及雙方簽訂的契約,縣府指示依法保存維護古蹟的行政作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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