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7旬蘇姓男子7月 15 日領取振興三倍券後,隨即進行偽造,但由於作工過於粗糙,店家察覺有異立即報案,雲林檢警提醒民眾,三倍券最後2碼有「 50 、 51 、 57 、 58 、 59 」要注意。
雲林檢警調查,蘇姓男子上月 15 日領取實體券,以其當樣本,開始製造假券,但蘇男票券上的號碼缺少2、3、4這3個數字,所以能偽造的號碼有限。
蘇姓男子為求假振興三倍券逼真,先後請張姓男子( 62 歲)和張姓乾女兒( 47 歲)到雲林縣虎尾鎮消費試水溫。
蘇姓男子從測試中發現,第一代偽造三倍券過於平滑,類似於玩具鈔,便採購其他紙材,數日後又製作出有顆粒感的第二代偽造三倍券。
振興三倍券編碼由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數字組成,警方從查扣中的偽造振興三倍券中發現,蘇姓男子以 BD1856 為開頭,後2碼以「 50 、 51 、 57 、 58 、 59 」為主。
雲林縣警察局表示,蘇姓男子意圖大量偽造振興三倍券之前,即被緝獲瓦解,已製作完成的偽造成品,僅有極少數流出市面,尚在嘗試行使階段,即被商家發現報警。
雲林縣警察局鑑識科呼籲,店家收券時,可透過以下4點特徵檢視,包括梅花圖案是迎光透視時才顯示、面額數字會變色、券面是否有凹凸不平的紋路及紙張是否過軟去分辨真偽。
收到假三倍券的彩券行業者 14 日接受媒體訪問表示,紙本振興三倍券發行後,每天平均收到新台幣 5000 元至1萬元振興三倍券,由於此次收到偽造券,未來會請店員提高警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