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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業屢違反勞基法 工會籲積極保護勞工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29日到勞動部前舉行「保護新工會勞動部要強硬表態!加班費違法破百次勞動檢查別再放水!」記者會,公布近3年違反勞基法的貨運業名單。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今天公布近 3 年違反勞基法貨運業,其中高達 50 多家未給付加班費,工會認為,勞檢開罰對企業不痛不癢,勞動部應提出具體可保護勞工的作法。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今天到勞動部前召開「保護新工會 勞動部要強硬表態!加班費違法破百次 勞動檢查別再放水!」記者會,並公布近 3 年違反勞基法的貨運業名單。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總幹事王浩表示,從 2016 年 7 月份至今,光貨運倉儲業就有超過百次的違法紀錄,其中高達 50 幾家都是加班費給不足,當中還有 10 多家是累犯企業,從 2016 年被開罰後又屢次被開罰。

王浩指出,勞動部過去曾說違反勞基法可以用勞檢制裁,但現在貨運業違規仍這麼多,希望勞動部能夠拿出更具體的作法。

王浩也提到,總統蔡英文當初競選時的勞工政見包含「鼓勵組工會」,但從蔡總統上任第 2 季底,企業工會數量還有 917 家,這 4 年來卻不增反減,一度跌破 900 家。儘管勞動部設有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但資方打擊工會樣態有許多種,應該表列打壓型態,而不是單以工會法 35 條如此抽象的條文來規範。

對於工會訴求,勞動部表示,勞工籌組工會及加入工會為重要的勞動權之一,工會法都有明文保障,勞工如果要籌組或加入工會,雇主應尊重其意願,任何不當干涉、禁止的管理行為,像是隔離約談,不確定的報復或懲處等造成勞工怯於行使法律所賦予的團結權,都可能涉及違反工會法中不當勞動行為的規定。

勞動部呼籲,事業單位應尊重勞工團結權的行使,不得以任何管理上的理由介入個別勞工的選擇與自由意願,保持中立,一旦經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認定有不當介入的違法行為,將會依法進行處罰新台幣 15 萬元。

勞動部也表示,因汽車貨運暨倉儲業涉及公共安全,勞動部每年都會規劃辦理勞動條件專案檢查,也透過跨部會協商機制,每年例行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合作辦理「常態性汽車貨運三業聯合稽查」。

此外,勞動部已將「運輸及倉儲業」列為重點檢查對象,責請各地方政府於規劃一般檢查時優先選列,加強檢查的密度與強度,如果查有違法都依法處理,如果駕駛有權益受損情形,也可撥打「 1955 」專線,勞動部將於受理後第一時間責請各地方政府派員實施檢查。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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