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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仍被視為「物品」 憲法未來派盼催生動保新憲法

芋傳媒記者的愛犬阿華與阿田。 芋傳媒記者簡翊展報導

(芋傳媒記者簡翊展報導)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秘書長何宗勳,近日接受台灣制憲基金會「憲法未來派」節目主持人姚孟昌博士專訪。姚孟昌詢問何宗勳,憲法對於他以及所關心動物的意義是什麼,何宗勳認為,一個國家在立國的時候,就必須要有一個建國藍圖,這個藍圖會反映在憲法上。

「動物在民法裡面是被歸類為物品、財產,而不是跟生命有關,要解決這個問題,一定要從憲法根本著手。」何宗勳說。

何宗勳說明,台灣的動物保護運動發展,其實跟政治與社會變遷有很大關係。1980 年代之前,我們稱動物叫畜生。後來,慢慢演變成寵物、同伴動物、毛小孩,過去 20 年是動物保護覺醒跟深耕的時間點。目前台灣毛小孩的出生量,已經高過人類的小孩子。我們看待同伴動物、寵物的觀念,已經有一點點擬人類的概念。

目前和動物有關的法令有《野生動物保育法》與《動物保護法》,何宗勳指出,野保法完全保護野生動物與國際保育動物,動保法主要保障寵物。台灣目前關心同伴動物、寵物、流浪動物的團體非常多,但經濟動物、實驗動物與展演動物反而很少,這些動物受到的保障較少,努力與進步空間大。

實驗動物的權益較不被關注。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關於「動物福利」與「動物權」兩派的差別,何宗勳分析,動物權中動物與人是平等,牽涉到動物的肖像權、創作權等都要尊重。動物保護入憲是較容易,動物權需要經過一段時間努力。

「牠到底是毛小孩,還是寵物?」

何宗勳飼養狗狗後思考許多問題,如果是寵物,牠是被主人利用,迎合與滿足主人。如果是毛小孩,主人是有義務照顧牠,像家裡的小孩一樣。毛小孩為什麼會情緒不好?毛小孩有交際需要,需要交朋友,也有愛情。很多動物狀態不穩定,其實都是主人造成。動物自己不會有問題,都是主人出問題。明瞭這些道理,人與動物的關係就會平等。

姚孟昌詢問,用更尊重生命主體的方式對待動物,有沒有可能會影響到下一代?何宗勳提到,他們在這 5 年當中不斷在推飼養校犬,此能發展出很多生命教育課程與融合式教學。一個小孩子出生,家長若送給他一隻毛小孩。小孩子長大到 13 歲、14 歲,開始叛逆,但是小孩子不會對狗叛逆,因為那隻狗已經老了,會懂得去照顧狗狗的晚年。小孩子生命當中第一個離開的親人會是毛小孩,小孩子看待生老病死方式,會比較健康一點。

最後,何宗勳期待政府能有專責的動保警察,來處理動物虐待或刑事問題,並且修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不能飼養寵物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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