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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看護納長照制度 勞動部:願配合衛福部規畫

圖片來源:中央社

關於民間團體呼籲家庭照顧移工應納入長照體系,勞動部表示,勞動部是移工引進單位,長照制度主責單位是衛福部,若有相關規畫,都願意配合。

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民間團體今天至行政院前表達訴求,呼籲家庭照顧工作應公共化,將看護移工納入長照體系,以保障勞動條件。

勞動部次長林三貴告訴記者,家庭看護納入長照體系,這個議題討論很久,雖然長照議題不是勞動部主責,因為勞動部主要是移工引進,但如果衛福部有相關規畫,要視移工為長照制度一部分,勞動部配合沒有問題。

就勞動部引進移工看護大概分為 2 類,林三貴說明,其中約 1 萬 5000 人是機構看護工,與本國長照機構工作同仁,是在同樣的場域,融入沒什麼太大問題;另外約 24 萬多人屬於個人家庭看護。

林三貴指出,國內長照推動,幾年下來也滿有成效,因此就視衛福部下階段長照居家服務的規畫方式,並舉今天民間團體提出由公立機構聘僱移工來提供居家服務的想法為例,若衛福部有相關計畫,勞動部就會針對引進移工、工作模式進行調整。

林三貴強調,就移工輸入國而言,台灣算做得不錯,在台約 71 萬的移工,分屬不同的法令下,最主要當然是勞基法;但也坦承現在某些工作類型還有部分法令沒涵蓋到的範圍。

林三貴說,如家庭內勞工(不分本、外國籍),因為不在固定機構、公司,雇主就是家庭中的個人,與一般勞基法適用的對象有很大差異;要納入勞基法,或是單獨立法,因為社會共識還不夠,所以這都還需要再討論、凝聚共識。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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