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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廠員工遊日返國隔離 若不支薪恐違法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中市知名的健豪印刷公司,員工投訴到日本旅遊回國後,被要求居家自主隔離 21 天,員工不願配合而遭資遣。對此,業者表示,所有員工都願配合防疫,是該員工自己選擇被資遣。

台中市勞工局對此表示,日本回台旅客目前不在居家檢疫 14 天的範圍內,雇主基於營運考量,要求勞工在家自主管理 21 天,期間仍須給付工資。

健豪公司媒體部經理張哲源今天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明,因為疫情愈來愈嚴峻,為保護全公司約 800 名員工,還有往來客戶,必須採取更高規格的防疫措施。

張哲源指出,這名員工去年 7 月就曾因違反員工保密規定,竊取公司圖資遭記大過,這次又因到日本旅遊回來後,不願接受公司居家自主隔離規定而選擇資遣,員工也簽名同意資遣,沒想到事後對外投訴。

張哲源表示,武漢肺炎疫情持續蔓延,台中市已有一家木業公司因為防疫全廠停工,公司基於保護員工, 8 日已公告出國回來要居家隔離 14 天,看到疫情愈來愈嚴重,而且病毒潛伏期有些更超過 14 天,因此公司於 13 日重新公告,回國後要居家隔離 21 天,相關規定都獲得全體員工表示願意配合。

張哲源說,公司的防疫措施,只有這名員工表明不配合並願意被資遣。因而公司以這名員工不配合公司防疫政策,符合相關法令規定「無法勝任工作」的理由得以資遣。

雖然居家隔離期間公司不給薪,張哲源說,公司以後會視員工工作表現,給予工作獎金做為補貼,只要員工好好做,未來就有工作獎金,彌補居家隔離期間的不支薪。

台中市勞工局上午也派員前往健豪公司針對 21 天工資給付及申請假別等實施勞動檢查,勞工局表示,目前尚未接獲該公司單一勞工申訴或申請調解案件,因該名勞工目前未接獲衛生主管機關發出的「居家隔離通知書」或「居家檢疫通知書」、「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而雇主基於營運考量,要求勞工在家自主管理 21 天,期間仍須給付工資。

勞工局指出,如經查察確實未給付工資,將依規定處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此外,目前已知該名勞工遭公司解雇,解雇事由為勞基法第 11 條第 5 款工作不能勝任,勞工局也將對此進行查察,如未符合法定預告期間及資遣費相關規定,可處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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