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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吹哨守疫情 時力重推「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再爭戴立紳條款

時力黨團,選擇重推「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來展開他們在新國會的立法工作。 芋傳媒記者賴品瑀攝。

(芋傳媒記者賴品瑀報導)武漢肺炎疫情中「吹哨者」中國醫生李文亮病逝引發世界關注言論自由等價值,而在揭發公司幹部從深圳返台後沒隔離的皮件企業員工,卻慘遭開除,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表示,從這波疫情顯示吹哨者的重要性,因此這一屆的時力黨團,選擇重推「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來展開他們在新國會的立法工作。

11日上午時代力量三位立委,與前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前技士戴立紳,再次公布「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戴立紳 2012 年檢舉單位長官公費私用後,卻遭法院認定是共犯,不但不能回任他的工作,更已經四年處於失業的狀態。

「警惕貪污者,讓他們知道以後更可能被揭發。」王婉諭強調,這個法不只是保護揭弊者,更大的功用是喝阻貪污等舞弊的發生。「更要避免揭弊者照亮黑暗的同時,卻也被被黑暗吞噬。

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時力兩年前在第 9 屆曾經提出草案,行政院在去年 5 月提出政院版,不過在黨團協商中沒有共識,因此沒有完成立法,只好在新會期重頭來過。

當時最大的爭議是,對於吹哨者的保護是否可以溯及既往,也被稱為「戴立紳條款」,當時法務部的主張是法令原則上不溯及既往,且戴立紳已經申請釋憲,應當等釋憲來解決這個個案問題。

不過,戴立紳表示,釋憲已經提出兩年,至今還在等待什麼時候排到,且在司改會的掌握,台灣目前約有六、七位跟他狀況類似的吹哨者,他認為把他們都納入保護,給他們再任公職的機會應不為過,而且也不會影響法令的安定性。

立委陳椒華表示,雖然勞基法、職安法、水污法等環保法規,陸續都在修法時加上了吹哨者條款,但他認為,有一個專法才能提供完整的必要保護,類似「證人保護法」。以他從事環運多年經驗,他認為在環境、食安的守護上都很需要吹哨者,而一旦有人因為揭弊後反而受害,將讓其他人恐慌而且選擇閉嘴。

戴立紳當時遭長官指使收賄,但當他決心揭發後,新竹縣政府沒有保護他,反而是長官居然可以知道是他檢舉的,戴立紳更是第一個遭到免職的。長期協助戴立紳的新竹縣議員連郁婷表示,以當地為例,其實貪污狀況相當可怕,包括議員、鄉長等近年陸續有貪污案件,但是如果底下的公務員想要揭發,卻面臨告訴民代、媒體會觸「洩密」罪,告訴公部門,卻可能又面臨官官相護讓自己被算帳的困境。

時力的草案版本中,除了針對如戴立紳的案例,公務員有遭免職後再任公職的權益,以鼓勵公務員揭弊外,更提出對公私部門的揭發都受保護、即使不是內部揭發人也可受保護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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