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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6警求績效偽造通知書 遭判刑1至2年

圖片來源:pixabay

新北市 6 名警員涉嫌偽造通知書等公文,向檢方騙取拘票逮人,藉以爭取績效;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方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判決 6 人, 1 年至 2 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警方在調查犯罪或蒐集證據時,得以通知書通知犯嫌到場詢問,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通知書必須有主管或一定職務的長官簽章,並以派員或郵寄方式送達。

警政署在 2018 年 3 月針對詐騙集團展開「斬手專案」,專案期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員林仕傑、方詠涵、蔡緯辰、魏利達、賴逸家、賴韻嵐,涉嫌為了達成拘提車手的績效偽造通知書,導致檢察官誤信而核發拘票。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除方詠涵、蔡緯辰認罪外,其餘 4 警均否認犯行;新北地院今天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方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判決魏利達、林仕傑各 1 年 4 月徒刑,賴逸家 1 年 8 月徒刑,賴韻嵐 2 年徒刑,方詠涵、蔡緯辰各 1 年徒刑, 2 人因認罪,均獲緩刑 3 年;全案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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