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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論壇》反滲透法三讀 民主防衛里程碑

圖片來源:中央社

本文作者為黃帝穎,由想想論壇授權轉載。

反滲透法三讀 民主防衛里程碑

2019 年最後一天,立法院以 67 票贊成、4 票反對通過反滲透法,隨即完成三讀程序,為台灣實踐民主防衛機制立下新里程碑。

然而,中國國民黨團為抗議「反滲透法草案」,均拒絕參與投票,並表示已連署 39 立委,將聲請大法官釋憲。 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國台辦同一立場杯葛反滲透法,除了讓國人質疑國民黨的台灣認同外,更讓社會看出國民黨欠缺「民主防衛」的國際觀。

中共滲透台灣基層組織,已是國際皆知的事實,圖為投案的中共間諜王立強。
圖片來源:截自60 Minutes Australia Youtube 影片

在國際上,美國除了已有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外,為保護民主自由,更在 2016 年通過《反外國宣傳與造謠法案》(Countering Foreign Propaganda and Disinformation Act),反制來自中國政府等外國勢力的假訊息或惡意的政治宣傳。 2018 年澳洲政府為防治中國資金干預,推動專法《反外國干擾法》,大幅加重從事間諜活動的刑罰,避免中國對澳洲政治經濟的滲透。

不論美國或澳洲,這些民主國家都沒被中國宣稱是「祖國領土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美澳等國為防衛民主不被獨裁勢力滲透,甚至顛覆,也都立法建立民主防衛機制。

相對的,台灣直接面對中國的併吞威脅,2019 年才通過反滲透法,已經是亡羊補牢。

反滲透法聲請釋憲 國民黨大搞烏龍

可議的是,國民黨不只在立法過程杯葛反滲透法,通過立法後的聲請釋憲都搞烏龍,恐怕連聲請釋憲的程序要件都不符合,直接被大法官不受理,可見國民黨嚴重缺乏民主法治素養,連杯葛法案都不認真!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第 1476 次會議的不受理決議揭示「立法院議決通過相關法律案或預算案時,如有三分之一以上立法委員,『行使職權並投票反對』,且確信多數立法委員表決通過之法律案或預算案有違憲疑義,依上述少數保護之意旨,固得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向本院聲請解釋」。

簡單來說,立委如認為法律有違憲,應該要投票表示反對,由三分之一反對立委連署,才符合聲請釋憲實務的要件。國民黨連署 39 位立委要聲請大法官解釋,卻最多只有四人投反對票,連程序要件都不符合,恐直接被大法官不受理!

國民黨杯葛反滲透法,欠缺「民主防衛」的國際觀,連聲請釋憲當杯葛反滲透法的手段,都因欠缺民主法治素養而大搞烏龍,簡直荒唐至極!

中共滲透台灣基層組織。
圖片來源:截自60 Minutes Australia Youtube 影片

啟動民主防衛 反滲透法不是終點

反滲透法對於接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資助或委託進行妨害選舉、公投及政治獻金等特定違法行為,方有法律責任。然而對於中資介入媒體等紅色媒體的公開透明、登記監理等面向,則尚未建立制度。因此,

反滲透法雖是新里程碑,但不是台灣民主防衛的終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獨裁專制國家,尤其習近平修憲取消任期限制後, 全球民主國家更加體認到中國獨裁政體宛如帝制。習近平主張九二共識即「一國兩制」,將使民主台灣與獨裁中國成為同一國家, 必然衝擊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即牴觸我國憲法「防衛性民主」(参大法官釋字第 499 號解釋理由書)。 世界諸多民主國家為防治中國滲透,均建立民主防衛機制,台灣更直接面對中國威脅,當然不能自外於國際社會,必須更加健全民主防衛機制。因此,未來新國會應以反滲透法為基礎,進一步建構公開透明及登記監理等保護民主的相關立法,以實踐民主普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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