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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瑜擁7200萬豪宅 財產申報卻找不到?

圖片來源:中央社

(芋傳媒記者陳宇義報導)庶民還是權貴?那個庶民能買下 7200 萬豪宅?如果真的有,那一定不是一般人所認知的「庶民」。國⺠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遭《壹週刊》爆料指出,在長期失業的 2011 年期間,竟有能力買下台北市南港區高達 7200 萬元的頂級豪宅,錢到底從哪裡來?更令人好奇的是,當時韓國瑜、李佳芬手中不但已經買農舍,還有透天別墅,購入南港豪宅預售屋的頭期款那裡來?而 2015 年賣了南港豪宅以 後,錢又去了那裡?都不用財產申報嗎?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購買預售屋已付分期或若干款項者,因房屋尚未過戶,申報人應將預售屋購屋款申報於「備註欄」,並說明前開投資情事,以利將來辦理查核前後年度財產異常增加案件時,進一步認定相關資金流向是否屬合理範圍。且填寫時,應載明該項投資不動產的面積、已繳納金額及預計交屋時間等。另申報人購買預售屋後,在尚未取得所有權時,若已轉售,因此時申報人尚未取得預售屋所有權,並不需要填寫在財產申報的土地或建物欄,但因轉售而取得的交易金額,應該在申報基準日當日之存款餘額中照實申報。

《壹週刊》報導,價值 7200 萬豪宅當然不會憑空消失,但關鍵在於韓國瑜和李佳芬 2011 年買入南港豪宅之時,韓已失業多年,兩年後才接任北農總經理。原繼承家業擔任縣議員的李佳芬,也在前一年 2010 年便卸任第 16 屆雲林縣議員,剛好是空窗期,因此也沒有申報財產的義務。韓國瑜 2015 年初賣掉南港豪宅時,是在北農總經理任內。北農不僅是具有官股的⺠營企業,且股東組成包括農委會、地方北市府及⻘果合作社,性質頗為特殊,歷任北農的董事⻑和總經理財產需要申報與否,並沒有一定答案。

《壹週刊》彙整監察院及北市政風處的解釋,建議可由監督機關主動加以認定,若認定該任的北農董事⻑和總經理有申報義務,董、總兩人就須申報;如果認為不需要申報就不用申報。但經向監察院查詢,監院並沒有收到過任何韓國瑜在北農總經理任內的財產申報資料。

圖片來源:取自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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