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抗爭日趨激烈,記者遭受示威者及警方的威脅加劇。香港記者協會前會長麥燕庭表示,禁蒙面法通過後,警方曾在發射催淚彈後要求記者脫下防毒面具,直接危害記者健康。
美國之音中文網今天報導,隨著「反送中」抗爭日趨激烈、暴力,現場採訪的記者也遭受越來越大的人身威脅。而這些威脅不僅來自示威者,也來自警方。
報導指出, 7 日晚間有記者在港鐵太子站採訪期間,鄰近的旺角警署在沒有警告的情況下,對人群噴灑藍色的催淚水劑,造成包括香港 01 記者在內的多人受傷。
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事後回應香港 01 表示,當時有大批蒙面示威者在警署外聚集,「有人挖磚、用雜物設置路障、噴污警署外牆,甚至向警署投擲玻璃瓶」,經多次警告無效,警員展開驅散活動,包括「向警署外的暴力示威者噴灑加有顏色水的催淚水劑」。
對此,香港 01 發表聲明稱,當時警署外的人群並未出現上述行為,警方的回應與事實「馬牛不相及」,譴責警方干預新聞採訪的行為。
6 日下午,美國自由撰稿記者薩塔琳(Suzanne Sataline)在灣仔採訪時遭防暴警察攔查、威脅和拘留。她事後在推特(twitter)上表示,自己被警方武器擊中、威脅、短暫扣押,但並未遭逮捕。
在同一天,一位香港電台的記者則被示威者所投擲的汽油彈擊中,臉部起火,該台也為此譴責暴力行為,期望各方冷靜。
目前在採訪中受傷最嚴重的記者,要屬印尼女記者英達(Veby Mega Indah),她在 9 月 29 日採訪時,疑似被警方所發射的橡膠子彈擊中右眼,事後被醫師告知,右眼將永久失明。而英達也已透過律師向開槍員警和香港警務處長盧偉聰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
報導引述香港記者協會前主席、新聞自由小組長麥燕庭表示,警方執法過程中,不但未依警察通例協助記者,反而為避免過度使用武力遭拍下,而以強光照射、推撞和驅趕等方式阻礙記者採訪。
她指控,禁蒙面法實施後,警方曾在發射催淚彈後,強行拉下記者所配戴的防毒面具,直接危害記者健康。
香港南華早報之前也拍攝到,有警員在現場表示記者沒有特權,要求他們取下防毒面具。
對此,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則表示,禁蒙面法是新生事物,強調記者在前線工作,可獲豁免;並稱政府與警方會研究如何做好平衡。
麥燕庭指出,自 6 月起,香港記協已發出超過 60 封聲明,要求港府制止警方對記者的不當行為;但港府不聞不問,「香港政府對新聞自由的尊重有多少,大家應該心裡有數了吧」。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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