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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違規攜帶含肉寵物飼料入境 一樣要罰

圖片來源:中央社

防止豬瘟疫情傳入,海關加強查緝旅客入境行李,財政部關務署表示,不僅攜帶香腸、含肉餡月餅入境會遭罰,貓狗寵物飼料、航班上提供的含肉食的餐點,未經檢疫帶入一樣會被處罰鍰。

關務署統計,從 2018 年元旦至今年 9 月 11 日,查獲走私未經檢疫豬肉及含有豬肉製品案件共 7730 件,總重 1 萬 6795.3 公斤。

關務署表示,不僅搭飛機返國旅客要留意相關規定,近年郵輪旅遊正夯,郵輪旅客也應遵守相關規範,不像機場只針對疫區行李百分百查驗,港口海關對來自所有地區的郵輪旅客行李都會進行全面檢查。

關務署指出,旅客從下郵輪到通關經 X 光機檢查以前,若有攜帶未經檢疫的肉製品,記得在通關前丟棄至棄置箱,若不清楚能不能攜帶,記得走紅線台通關,主動向海關詢問,以免遭罰。

此外,關務署表示,除了香腸、含肉餡月餅等肉製品外,犬貓寵物飼料、郵輪上或飛機上的含肉餐點(如三明治)也記得不要帶入。民眾近年常搭乘郵輪到日本旅遊,由於郵輪旅客行李沒有限重,有些愛貓、愛狗族會購買日本寵物飼料返台,但因飼料內含肉品成分,結果遭罰。

關務署說,實務上也有旅客是不小心把飛機或郵輪上的餐點,或是把月餅帶出國吃,結果沒食用完畢不小心再帶回國,結果在返台通關時被查到,遭到罰款。

關務署表示,按規定,從非洲豬瘟疫區攜帶未檢疫含肉製品入境,初犯罰鍰新台幣 20 萬元、累犯最高罰鍰可達 100 萬元,即使是從一般豬瘟疫區(例如口蹄疫區)帶回,若被抓到也可處 1 萬元以上罰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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