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管處長許亞儒今天表示,將行文交通部觀光局,要求導遊帶團到各景點時須遵守安全規範。雖然海域插紅旗後中客仍下海戲水是開罰中客,但如果團員出事,導遊要連帶負刑責。
自由時報報導,屏東縣墾丁南灣海域 8 月海象不佳,海灘上「禁止戲水游泳」紅旗豎立近 20 天,但 8 月 30 日卻有中國遊客換上泳裝,強行下水游泳,海邊巡邏員發現驅趕,對方竟還先拉起紅布條拍照。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陳姓承辦人員告訴記者,當天約下午 1 時接到巡邏員電話,數名泳客執意下水,確實與巡邏員有些口角爭執;他趕到現場時,這群泳客已上岸正在沖洗。依國家公園法,如果勸導不聽,最高可罰新台幣 3000 元,但當時對方都已上岸,未開罰。
陳姓承辦人員說,依規定海浪高達一公尺,就會在沙灘明顯處插紅旗示警,但還是會有遊客不理紅旗;如果勸導不聽,墾管處一定開罰。
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組長張維銓告訴記者,導遊應有危險水域不能戲水的基本認知,但確實有些遊客較難控制,讓導遊較難管理與約束。
張維銓說,目前觀與光局有橫向業務連繫平台,定期開會討論相關觀光旅遊事務,這次事件已先向觀光局說明,希望同步宣導。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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