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環團所提出「反核廢公投」提案遭中選會駁回,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今天晚間發出聲明稿表示遺憾與失望,並強調不排除未來提出行政救濟的可能。
中選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審議 6 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其中前副總統呂秀蓮所提「台灣和平中立公投」、前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張靜所提「陪審團公投」及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所提「反核廢公投」等三項公投提案,經委員會審議,決議予以駁回。
針對「反核廢公投」一案被駁回,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18 日晚間發出聲明稿表示遺憾與失望,同時,廢核平台也認為中選會對於公投標準不一,甚至只聽信少數擁核派專家學者說法,刁難硬卡公投提案,不排除未來提出行政救濟的可能。
聲明稿指出,核電集團今年繼續推動「重啟核四」、「核電延役」兩項公投,並緊密結合國民黨政治人物一起推動連署,企圖再次以公投做政治操作。反核運動因此再度集結,提出廢除核四、反核廢兩項公投反擊核電勢力,廢除核四公投已進入第二階段連署,但「反核廢公投」卻被意外卡關,雖曾在 5 月 10 日中選會舉辦的聽證會上據理力爭,甚至多數列席法律專家意見都贊同成案,會後中選會卻決議認為不符合公投法「一案一事項」要求補正,補正後仍遭駁回。
聲明稿表示,中選會應保持中立客觀立場,協助提案人之公投成案,環團的公投提案文句之邏輯及文意非常清楚,「反核廢公投」的主要精神,就是為核廢料負責,主張「不能解決核廢、不要再用核電」的核廢優先處理原則。當台灣現有核廢料無從處置的同時,中選會卻不願正視社會期待,用技術性阻擋的方式阻撓台灣面對核廢現實。
聲明稿強調,廢核平台願意配合中選會,更改主文來做補正,改為立法原則的創制,補正後語意明確,民眾在公投時若圈選同意,係指「同意」相關法律中增訂實現此立法原則之條文,投票標的也同一,符合「一案一事項」,圈投者也能瞭解其真意。而今仍遭駁回,令人無法理解。
另外,廢核平台在聲明稿中質疑,在中選會今天會議的前一天,立場鮮明的擁核派學者,同時也是中選會聽證會唯一對此公投有意見的法律專家高銘志,再次透過媒體專欄發文並發函給中選會,指稱補正後的反核廢公投仍舊不符合規範,而今天的結果如同聽證會少數派學者的「預測」,做出駁回的決定,更讓人對中選會的判讀有極大的猜疑空間,是否只有符合支持核能學者的主文才得以公投呢?是否受到擁核方壓力不當的干預及影響?
聲明稿提到,根據台灣綜合研究院在今年 3 月的民調顯示,「在無法妥善處理核廢料或找到最終處置場址之前,不應該繼續興建核電廠或讓屆滿運轉 40 年限的核電廠延役」的說法上,民眾的同意度 49.2 %,不同意度 35.9 %。顯然台灣社會對於「不能處理核廢就不要使用核電」有一定的共識。而今卻因為中選會的阻撓,使得這樣重要的共識不能透過直接民主來展現民意,令人氣憤。
最後,聲明稿再一次強調,中選會必須要交代清楚駁回之理由,廢核平台也不排除使用行政救濟方法,保障人民表達意見的基本權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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