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 Michael Chan 2005 年在菲律賓遭綁架,家人雖支付 600 萬披索(約新台幣 362 萬元)贖金,仍慘遭撕票。涉案的 4 名菲律賓警察和一名同夥今天被判處無期徒刑。
根據菲國法律,無期徒刑(reclusion perpetua)最長刑期為 40 年。
馬尼拉公報(Manila Bulletin)今天報導,馬尼拉都會區奎松市(Quezon)地方法院法官艾柏格斯-薩馬爾(Janette Abergos-Samar)在 63 頁的判決文中指出, 4 名警察貝拉尼亞(Allan Berania)、巴耶荷(Candido Vallejo)、塔別克(Joel Tapec)、潘吉里納(Alexander Pangilinan)和民眾加亨尚(Ferdinand Gahusan)被控綁架勒贖及殺人罪名成立。
除了判刑之外,法院判決嫌犯須賠償被害人家屬民事賠償、精神損害、懲罰性損害賠償等共 40 萬披索。
Michael Chan的家人當時雖已依要求支付歹徒 600 萬披索贖金,但仍於 2005 年 9 月 15 日被害,他被棄屍在安蒂波羅市(Antipolo)。
涉及此案的另外 3 名嫌犯仍在逃。被判有罪的 4 名警察堅稱被害人是因涉及毒品交易而被抓。
報導指出,塔別克據傳信是一個令人聞風喪膽的黑幫的老大。這個黑幫是由現任和被解職的警察組成。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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