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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AEB列車輛標配 交通部:參考國際法規

圖片來源:中央社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天說,據統計車輛安裝自動緊急煞車(AEB)系統,可有效降低追撞事故,他將提案修法列為車輛標配;交通部表示,當國際上相關法規成熟時,會儘速導入。

徐永明上午舉行記者會時表示,車輛追撞前車、行人事故層出不窮,據警政署統計,近 5 年小型車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及未注意前車狀況肇事件數合計為 8 萬 5868 件,造成 806 人死亡、超過 10 萬人受傷;大型車部分發生 2123 件事故,造成 90 人死亡、 2740 人受傷。

徐永明指出,根據美國公路安全保險協會(IIHS)資料顯示,配備自動緊急煞車系統功能,可降低 56% 追撞致傷事故。聯合國也已經將AEB列為所有大型車必要的安全配備,須在 2018 年底前裝設,但台灣規定所有大型車輛完成裝設 AEB 的期限是 2023 年。

徐永明說,將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列第 19 之 1 條文,把緊急煞車輔助系統列為標配,沒安裝 AEB 將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 1 萬 2000 元以上 2 萬 4000 元以下罰鍰,若 AEB 無法正常運作、沒在上路前改善者,也會處以 9000 元以上 1 萬 8000 元以下罰鍰。

另外,徐永明要求,交通部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增列裝設緊急煞車輔助系統的標準及相關辦法;要求所有大型車、小型車統一在 2021 年起,完成裝設全速域 AEB 自動緊急煞車系統。

出席記者會的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李昭賢表示,AEB 是透過一些偵測系統,輔助、偵測前方車輛,但系統目前還在發展中,偵測行人、自行車等涉及影像辨識、先天環境侷限,當偵測到風險會即時警示,必要時啟動緊急煞車,降低事故發生的風險。

李昭賢說,目前國內相關規範只針對大車,考量到國內環境,會跟隨歐盟相關法規,歐盟現行針對大車有強制性規定,小車部分也有具體方向,目標在 2022 年之前討論出共識,但還沒定案。交通部定期參加國際會議、參考國際法規,在國際上相關法規成熟時,會儘速導入,與時俱進。

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執行長周維果說,他個人認同小車應強制配備系統,會降低事故傷亡數字;法規上除了跟隨歐盟腳步,也要盡量縮短與歐盟的時間落差。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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