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文化基本法草案,將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朝野黨團協商。文化部長鄭麗君受訪時表示,期待能夠在立法院這會期完成三讀。
為凝聚台灣精神與核心文化價值,保障人民文化權利,促進文化永續發展,行政提出文化基本法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做為推動文化事務的根本,期以文化治理的視野融入國家發展,厚植文化力,實現文化台灣。
包括中國國民黨立委陳學聖及民主進步黨立委陳亭妃、蔡培慧、李麗芬、吳思瑤等人也有提出草案版本併案審查。
文化基本法是根本、原則性的上位法規範,初審通過的草案主要架構包括揭示文化的基本價值與原則、維護文化多樣性發展、明定人民文化權利與相應的國家義務、策訂文化政策基本方針、再造文化治理體系、健全文化事務與制度。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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