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一家補習班負責人遭學生家長投訴體罰學生,金門縣政府教育處今天確認後依法廢止這家補習班,並將負責人移送不適任人員審議委員會審理擬給予 1 到 4 年不得聘用或僱用裁處。
一名家長投訴孩子因未帶作業被老師用腳踹踢,教育處長羅德水表示,教育處昨晚得知後,立即致電家長了解情況,表達關心與慰問,今天並與社政、警政單位再聯合稽查,確認補習業者確有用腳踹踢學童一事。
教育處表示,聯合稽查確認體罰學生後,立即要求補習班負責人先行停職,由於這名負責人同時具備補習班教師身分,因此依法移送金門縣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審議委員會審理,將給予 1 到 4 年不得聘用或僱用裁處;同時通報教育部登錄在「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下設補習班不適任人員專區」。
另外,教育處說,因加害者為補習班負責人,隨即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廢除這家補習班立案證書,原設立人兩年內不得申請設立補習班。
羅德水表示,社會處也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辦理相關通報,並進一步針對體罰,依法評析違反相關法令暨懲處辦法,並協助輔導受害學生的健康身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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