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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光電模組回收費用 躉購費率拍板納入

圖片來源:中央社

經濟部今天公布 108 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其中太陽光電降幅介於 0.27 % 至 4.31 %,並納入太陽光電模組回收費用,每瓩新台幣 1000 元,後續將作為環保署進行回收的經費來源。

經濟部今天召開記者會,宣布今年躉購費率,太陽光電部分,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採納聽證會外界意見,仍區分為上下半年 2 期費率,以兼顧製造業產能規劃及分散工期,同時因應特高壓系統運維費用新增類別。

太陽光電業者先前反應預告草案費率過低,業者試算成本與能源局參採數據差距高達 2 成,林全能表示,已參考聽證會中業者意見,剔除極端值成本,最終費率較草案調升,但整體仍較去年下調。

第一期屋頂型太陽光電費率依裝置容量調整為每度 4.2313 至 5.7983 元, 500 瓩以上有併聯電業特高壓供電線路者 4.6902 元;地面型每度 4.1094 元,有併聯特高壓者 4.556 元;水面型每度 4.5016 元,有併聯特高壓者 4.9345 元。

今年費率成本中也納入太陽光電模組回收費用,林全能說明,今年起,業者向能源局做再生能源設備登記時就須繳交每瓩 1000 元的回收費用,並追溯至今年 1 月 1 日,後續將供環保署建立國內模組回收機制經費使用,算入躉購費率成本,就會在發電期間攤還給業者。

林全能表示,經濟部過去一年多與環保署、產業公會持續密切溝通,環保署目前正在規劃回收辦法,但希望經濟部先收取回收基金,待辦法正式上路後再轉移給環保署使用。

此外,陸域風力調降至 2.5124 至 7.8759 元,離岸風力調降至 5.516 元,生質能、廢棄物、川流式水力及地熱費率都持平或小幅調漲,海洋能、氫能等其他再生能源則調降 9.12 %,降至 2.1107 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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