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通過提案,要求「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之後,應就行政院 1021 鐵路事故行政調查小組調查報告重新檢視,若有必要應重啟調查。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和朝野多位立委及親民黨團擬具「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草案」等案,普悠瑪事故及相關調查報告成為立委質詢話題。
關於普悠瑪事故調查,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聯席會議中臨時提案,質疑行政院 1021 鐵路事故行政調查小組公布的調查報告未導入完整的飛安會調查模式,包括適用事故風險分析理論、相關事故課題相互對照等,他認為,不足以說明事故發生的完整始末及正確原因,無法釐清社會大眾及罹難家屬、受傷乘客的疑問。
黃國昌表達無法接受行政院所做調查報告。他提案要求,「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之後,應就普悠瑪列車事故重新進行完整的調查,並向外界進行說明。」
被問到事故調查報告有沒有重做的狀況,列席備詢的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答詢時說,依據飛安會處理飛航事故,有沒有重做的狀況,內部有規範,「要是有新事證足以影響調查報告,委員會就會判定要不要重做。」他說,二十年來,飛安會還沒有發生過,「美國有發生過,所以國際上的確有這樣的狀況。」
楊宏智進一步表示,關於普悠瑪事故調查,假如行政院與立法院有決議的事項,然後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已經成立,「假如我是主事者,我一定會配合。」
民主進步黨立委段宜康建議可以修正黃國昌的提案文字,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後重新檢視行政院提出的調查報告,「如果有重行調查的必要就重行調查」,他認為,這樣才符合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做為一個獨立機關的特性。
黃國昌表示,可以接受段宜康看法,修正提案文字。最後,會議主席、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裁示,修正通過提案,「要求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之後,應就行政院 1021 鐵路事故行政調查小組調查報告重新檢視,若有必要應重啟調查。」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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