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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芋論》台灣的漁業不能停留在剝削

圖片來源:中央社

遠洋漁業三法自 2017 年實施以來,已對漁民違規捕撈開罰 130 多件、罰額累計 1.2 億元,引發包括蘇澳、小琉球、東港等地的漁民在 11 月 6 日前往農委會抗議。然而,台灣的漁業若想進軍國際市場,就不能置外於國際規範,還繼續溫存在剝削海洋生態、剝削漁工的基礎;況且,相關漁民團體的背後,也充斥濃厚的中國色彩。

被稱為遠洋漁業三法的「遠洋漁業條例」、「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漁業法」,都是由馬英九政府任內的張善政內閣提出草案,經立法院快速完成修法,在蔡英文政府上任後正式公告施行。

這是因為台灣籍漁船長期非法捕魚,屢遭綠色和平組織與歐盟關注,歐盟終在 2015 年 10 月對台灣祭出「黃牌」警告,如無法在 6 個月內改善,將對台發出「紅牌」,全面禁止台灣漁獲進入歐盟。

即便完成修法,歐盟還是要分三階段審查台灣的改善狀況,如果未能通過審查,還是會對台灣發出「紅牌」;更嚴重的是,若美、日各國也跟進制裁,等於是宣判台灣遠洋漁業的死刑。

因此政府努力執法、改善漁業環境,就是希望能解除黃牌,但時至今日,仍無法如願。

然而,這些因為違規挨罰的漁民,居然不檢討自己的違失,就配合國民黨與共產黨,串聯前往農委會抗議。

進一步分析帶頭者的背景,其實都大有問題。例如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曾在 2016 年 7 月 20 日,也就是中國在背後操控的「保祖產、護主權」活動啟程日,率領一堆人去東港送行,馬上獲得中媒中評社專訪作為回報。

圖片來源:截自中評社網站

漁權協會理事長吳逢玉,曾於今年 5 月 19 日在前鎮漁港,將 13,256.8 公斤的大目鮪低報為 8,689 公斤,誤差達 34%,遭罰 241 萬元。擁有多艘漁船的吳逢玉,更早在 2004 年起,就屢因擅闖日本經濟海域捕魚遭到日方驅趕,因而成為親中仇日的代言人。

漁民促進自救會總幹事王新展,曾代表國民黨在琉球當選屏東縣議員,女兒王薇欣是棒球明星林智勝的太太。王新展挾女婿的高知名度,違法占用國有地經營「大師兄海景小棧」民宿,今年才被屏檢起訴,並追討 296 萬元。王新展另一位女兒王薇茗,則是國民黨琉球鄉黨部主任,年底還要尋求連任屏東縣議員。

漁民自救會總幹事王新展(右2)等人曾與國民黨立委同開記者會。
圖片來源:中央社

船長洪國鐘,則因其 2017 年的大目鮪配額僅 22.8 公噸,但截至 11 月 28 日已撈捕 43.3 噸,嚴重超捕,才被罰 200 萬元。

這些漁民在抗議前,還找國民黨立委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抗議當天,現場更聚滿海峽衛視、廈門衛視、東南衛視等中國媒體,甚至有名為「中華海域漁業權益協會」的團體,拉起「兩岸共同維護東海南海主權」、「支持九二共識、維護漁民權益」等布條。

老實說,只要是牽涉到南海、東海(釣魚台)、沖之鳥島的漁權爭議問題,這些受到中國掌握的漁民團體,馬上會在特定媒體的極力吹捧下,形成一股親中、反日的民粹聲量,企圖透過民族主義綁架政府縱容他們的過失,否則就是聯合過國勢力打壓自己人。

現在也想用民粹的伎倆,把單純的國際漁業規範,操弄成政府欺壓漁民。所幸,並未在台灣掀起太大的媒體聲量。

遠洋漁業三法,不只是拿國際規範約束我國惡名昭彰的漁民,維持海洋生態的永續經營;這更是台灣尋求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的首波修法。

如果因為違法漁民抗爭而退讓,台灣還有什麼國際信用可言?

遠洋漁業三法是跟著國際規範在走,如果台灣的漁民因為這樣就難以為繼,代表過去長期嚴重違法,不然就是其經營模式已跟不上現代國家的需求,那早該就被淘汰了。豈可繼續掛著台灣國籍,不斷破壞台灣形象,甚至淪為中國的統戰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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