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與台中市政府今天簽署合作意向書,由文化部指定國立台灣美術館設置「國美館台中州廳園區」,未來整個台中州廳街廓將成為台中城中城的文化新亮點。
文化部與中市府就台中州廳園區的未來發展,經 1 年多的討論後,下午在台中州廳由文化部長鄭麗君與台中市長林佳龍簽署台中州廳園區合作意向書,立委黃國書及台中市議員邱素貞等人也到場見證。
鄭麗君表示,文化部去年核定「台中文化城中城歷史空間再造」計畫,總經費新台幣 10.5 億元,其中文化部補助 5.8 億元,台中市政府出資 4.7 億元,計畫包括台中州廳及舊台中市議會所構成的台中州廳園區,未來將由台中市文資處進行古蹟修復,修復完成後,將由文化部指定國美館負責規劃「國美館台中州廳園區」。
鄭麗君指出,國美館台中州廳園區將以再現台灣藝術史為核心目標,於修建完成後的台中州廳規劃台灣近現代美術專屬展場,舊台中市議會設置國家級攝影機構,並將增建國家級藝術檔案中心。
台中州廳是原台中市政府辦公廳舍,為日治時期官廳建築類型的代表作,也是台灣 3 大州廳中最早落成者,創建於日治大正 2 年(1913 年),當時作為台中廳的辦公廳舍,直到 2006 年 11 月 17 日指定為市定古蹟,具有高度保存意義及近代建築史的研究價值。
林佳龍表示,文化部與市府合作推動台中州廳及周邊歷史場域的活化再生,不僅台中州廳將成為國家級藝術場館,旁邊的大屯郡役所及台中州廳附屬建築群也將成為台中市文化資產保存交流推廣基地,整個州廳街廓也將成為台中城中城的文化新亮點。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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