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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金及台灣大副董事長 相繼辭去職務

圖片來源:中央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 日要求富邦金控在 2 個月內改善產金分離問題,富邦金今天公告副董事長蔡明忠辭任金控副董事長,而台灣大哥大也公告,副董事長蔡明興辭去職務。

富邦集團旗下事業橫跨金融及電信等產業,蔡明忠與蔡明興兩兄弟於 2016 年 10 月「互換版圖」,蔡明忠改任台灣大哥大董事長,蔡明興改任富邦金與人壽的董事長,但都同時兼任另一家公司的副董事長。

富邦金表示,董事會今天通過副董事長蔡明忠辭職案,是為配合主管機關產金分離政策,蔡明忠雖辭去富邦金副董事長,但仍依公司法第 27 條第二項擔任富邦金的法人董事代表人。

此外,台灣大哥大今天晚間也公告副董事長辭任案,副董事長蔡明興也跟進辭去職務。

根據現行規定「產金分離」的定義為:金融事業董事長或總經理不得擔任其它非金融事業的「董事長」、「總經理」或「職權相當之人」。

日前包括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及富邦金副董事長蔡明忠、台灣大副董事長蔡明興都遭立委點名,違反產業與金融分離原則。金管會查出富邦金的董事會提案,需經過蔡明忠簽署,顯然具有實質決策權,要求富邦金在 2 個月內限期改善。

除了蔡明忠辭去富邦金控副董事長、蔡明興辭去台灣大副董事長職務外,永豐金控旗下永豐銀行前副董事長何奕達,由於身兼永豐餘董事長,早在今年 5 月就先行請辭永豐銀副董事長,保留永豐金董事席次,也被外界解讀為規避產金分離政策。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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