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江忠、沈威志、楊方漢等 3 名軍官因洪仲丘案遭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後,今天判決何江忠降二級改敘,沈威志、楊方漢均申誡。
全案起因陸軍 542 旅旅部連下士洪仲丘民國 102 年 6 月間,收假回到 542 旅駐地新竹湖口第 3 營區,於大門前遭查獲攜帶照相功能手機及 MP3 播放器各 1 具,進而被送往 269 旅禁閉室操練身亡。
監察院 103 年通過彈劾案,認為 542 旅前少將旅長沈威志收受洪仲丘求救簡訊後草率處理,且未能確實查明悔過懲罰的適法性,該旅前上校副旅長何江忠則未盡協助旅長之責。
彈劾也指出,269 旅前少將旅長楊方漢未盡督導職責,該旅楊梅高山頂營區禁閉室設置不當、管理人員資格不符、教育訓練紀律鬆弛,肇生洪仲丘死亡案,引發社會震盪,重創國軍聲譽。
公懲會判決指出,何江忠因本案遭判刑 1 年 6 月,緩刑 2 年確定,同時有違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導致公眾喪失對軍事單位執行職務的信賴,有懲戒必要,判決降二級改敘。
公懲會認為,沈威志核准洪仲丘禁閉案有違失,但確實有追蹤關切洪仲丘的求救簡訊,楊方漢則有督導不周的疏失。
公懲會審酌沈威志、楊方漢擔任旅長肩負部隊戰訓任務及災害防救訓練等重要工作,對一般行政事務及審核文稿,宜本於分層負責原則,衡量旅長行政責任後,判決處分申誡。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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